腓立比書生命讀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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腓立比書生命讀經

第四十五篇 生命的話與活的基督乃是一

 讀經:約翰一書一章一至二節,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,七至八節,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,約翰一書二章十四節下,啟示錄一章二至九節,十九章十三節。

 在前一篇信息裏我們指出,生命的話乃是活神的具體表現。現在我們要接著來看,生命的話與活的基督乃是一。話是活神的具體表現,也與活的基督是一。約壹一章一至二節說,『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,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,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,我們所注視過,我們的手也摸過的;(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,將原與父同在,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。)』這兩節經文指明,生命的話就是神的兒子基督。因此,生命的話與活的基督乃是一。

三一神

 三一神非常奧祕,是我們領會不來的。說神是三一的,意思是祂是三而一的。英文的『三一』(triune)一辭源自拉丁文,tri-的意思是三,-une的意思是一。因此,triune的意思實際上不是三位一體(three-in-one),乃是三一(three-one)。

屬天的語言

 語言與文化有密切的關係,牠表達文化的種種層面。在人類的文化中,沒有一樣事物是三一的。然而,那奧祕、看不見的神,卻是三一的。三一不是地上的語言,乃是神聖、屬天的語言。

 約翰一章一節說,『太初有話,話與神同在,話就是神。』在這節經文裏,上半句說,話與神同在;下半句卻說,話就是神。說『話與神同在』,似乎指明話與神是兩位;但又說『話就是神』,指明話與神乃是一位。話與神是一位,還是兩位?我們可以說,祂們是二而一的;不過在我們的語言裏,沒有這種說法,因為我們的文化裏沒有這個事實。然而,我們需要神聖的語言,來表達神聖的實際。

雖有分別,卻不分開

 今天,許多基要派的基督徒聲稱,父、子、靈是三個分開的身位。然而,根據聖經,我們可以說,父、子、靈雖有分別,卻絕對不是分開的。主耶穌說,『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。』(約十四10。)這樣,父與子怎麼會是分開的?祂也說,『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。』(9。)因此,子怎麼可能是個與父分開的人位?不僅如此,約翰福音的原文所用的介系詞帕拉,para,也是很有意義的,牠的意思是『從…同…』。主耶穌─子─不僅從神而來,也同神而來。祂一面從神而來,另一面仍舊與神同在。(約六46,八16,29,十六32。)同樣,那靈不僅是從父那裏差來的,也是從父並同父而來的。(十五26。)這指明當那靈從父那裏來的時候,祂乃是與父同來。因此,父、子、靈雖有分別,卻不分開。神格的三者是不能分開的。祂們雖是三,卻又真正是一。事實上,祂們乃是三一。

三一的名

 根據聖經,我們的神乃是獨一的神,祂名稱為父、子、聖靈。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指出,神格的三者只有一個名。這節經文說到將信徒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(單數)裏。這裏給我們看見三一的名。雖然我們的語言不彀表達,但這卻是個神聖的事實。

 今天有許多基督徒也許在下意識裏持守三神論,相信有三位神。傳統的三一神教訓偏向三神論。但我們不相信三神論;我們相信照著聖經關於三一神的啟示。

 主話中有許多論到神格的部分都頗為難解。例如,希伯來一章二節說,神在子裏向我們說話。但根據八節,子被稱為神。再者,說到神時,九節用了『你的神』一辭。按照文法,這裏的意思必定是神的神。我們怎麼能領會這事?這實在是太奧祕了。這類的經節指出,我們必須蒙拯救,脫離用天然、傳統、宗教的方式來明白聖經。

那靈

 要緊的是,我們必須領悟,三一神經過了一個過程的種種步驟,如今已成了那靈。約翰七章三十九節說,『那時還沒有那靈,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。』雖然神的靈始終就存在,然而這節經文說,那時還沒有那靈。這裏的『那靈』是指三一神─父、子、聖靈─經過過程,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。這個靈是包羅萬有的,因為祂不僅包含神性,也包含人性、人性生活、釘死、復活和升天。祂包含三一神一切所是、所有、所成就並所達到的。因此,那靈乃是三一神一切所是、所有、所成就、所達到的總和。

那靈具體化在話裏

 要給話下定義,甚至比給那靈下定義還要困難。在新約裏,神的兒子被稱為話。啟示錄十九章十三節說到神的兒子:『祂的名稱為神的話。』在已過我們曾指出,基督是神的話,意思是祂是神的說明、解釋和彰顯。不過,這樣的領會還不完全。我們必須進一步看見,新約指明話就是那靈。主耶穌說,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』(約六63。)此外,以弗所六章十七節甚至說那靈就是話。因此,父、子、聖靈,那靈,話,非常奧祕的成為一。

 在前一篇信息裏我們已經指出,那靈是三一神經過過程的終極完成。我們也指明,話乃是神說話的終極完成。但是,為甚麼話就是那靈,而那靈就是話?我承認,這件事很難領會,也很難解釋清楚。

 為了幫助我們明白,我們可以用點燃火柴為例來說明。火柴是燐作的;因此,火柴是燐的具體化身。實際上,火柴與燐就是一個。這意思是說,火柴就是燐,燐就是火柴。我們將這例子應用到聖經與那靈的關係上,可以將聖經比作火柴,將那靈比作燐。不僅如此,因著火柴是燐作的,是燐的具體化身,火柴就使燐對我們非常便利。如今三一神就是那靈,而那靈具體化在話裏面。雖然我們很難掌握那靈,但我們卻可以容易的攜帶聖經。正如我們有了火柴,就有了燐;照樣,我們有了聖經,就有了那靈。

運用我們的靈『劃擦』主的話

 雖然話是那靈的具體化,許多基督徒卻沒有藉著那靈來接觸話。用火柴為比方,當這些信徒接觸話時,雖然他們非常寶愛聖經,但『火柴』卻沒有點燃。我們若要點燃火柴,光愛火柴是不彀的,我們必須用適當的方法來劃擦火柴。同樣的原則,我們若要接觸具體化在話裏的那靈,就必須運用我們的靈來『劃擦』話的『火柴』。

 倘若有人想要藉著分析火柴,或運用情感表示他愛火柴,來點燃火柴,這樣作實在無濟於事,甚至是愚昧的。點燃火柴不需要我們分析火柴或愛火柴。我們只要用適當的方法劃擦火柴,火柴就會馬上燃燒起來。照樣,我們若想藉著話來接觸那靈,就不該僅僅分析話裏的『火柴』,或僅僅表示我們愛牠而已。我再說,我們必須在適當的地方『劃擦』主的話,那個地方就是我們的靈。然而,神學院和聖經學校卻教導信徒去分析『火柴』、愛『火柴』,而不強調『劃擦』火柴的方法。

 我們若要『劃擦』話裏的『火柴』,就必須學習運用我們的靈。不要用你的心思或情感來劃擦主的話。在我們的經歷中,我們惟有在靈裏劃擦主的話,主的話纔會點燃起來。所以,當我們來讀神的話時,必須運用我們的靈來禱告。這就是禱讀主的話。

禱讀主話的見證

 歷代以來,許多信徒實行用神的話禱告;雖然他們沒有用『禱讀』這個辭,但在他們的經歷中,卻有這樣的事實。其中一位實行禱告聖經的話的人,是懷特腓喬治(George Whitefield),他和衛斯理約翰(John Wesley)是同一時代的人。懷特腓的實行是一面屈著膝,一面用希臘原文的新約聖經來禱告;這是他有能力、屬靈的祕訣。懷特腓乃是禱讀生命的話。禱告主的話,就是用我們的靈來『劃擦』主的話。

 我研讀聖經已有五十多年。我年輕的時候,就愛慕神的話,立下雄心要徹底認識聖經。然而,我只知道用眼睛和心思來讀聖經。後來有人鼓勵我,不只要讀主的話,還要默想主的話。我就開始花工夫沉思、考量並細想主的話。這多少有點幫助。我讀到慕勒喬治(George Mueller)的自傳,也頗得幫助。照慕勒所言,我們不只該讀聖經、默想聖經,也應該就著聖經來禱告。在慕勒的自傳裏,他並沒有說我們應該禱告主的話;但他的確說,我們讀過一段聖經之後,就該有禱告。例如,我們讀到一節論到愛的經節之後,應該就著愛來禱告。同樣,我們讀到論悔改的經節之後,就該就著悔改來禱告。讀過一節經節就立刻禱告,這與禱讀非常類似。慕勒喬治的自傳使我非常得幫助,我就開始照著他的作法讀經、禱告。事實上,我時常用聖經純淨的話來禱告,將某一節的經文當作我向主的禱告。實際上,我就是在禱讀。

靈的重要

 雖然我實行一面讀主的話一面禱告,但我還是不知道如何運用靈。在這事上,我從倪柝聲弟兄得著幫助。倪弟兄強調運用靈的必要。他說,我們和人說話,特別是釋放信息時,必須運用靈,好把我們的靈推出去。他指出,我們對人說話的時候,用的是我們這人的那一部分,我們的話就會摸著別人的那一部分。例如,我們若用心思說話,就會摸著別人的心思;我們若從情感說話,就會摸著別人的情感。倪弟兄告訴我們,我們若要摸著別人的靈,就必須運用我們的靈。

沉睡的靈

 因著人墮落了,人的靈就沉睡了,但魂裏的心思和情感卻極其活躍。男人的心思活躍,而女人的情感活躍。墮落之人裏面最閒懶、最沉寂的部分就是靈。甚至我們得救重生之後,我們的靈可能還是鬆懶、沉睡的。有些姊妹禱告的時候,可能是用情感,而不是用靈。當她們為著難處向主禱告時,可能會哭泣。如果她們不運用情感,而運用靈,她們為難處的禱告就會完全不同。她們不會哭泣,反而會說,『主,為著所有的為難,我感謝讚美你。為著我的景況,主,我感謝你。』

 我們的心思、情感、意志也許都很剛強,但我們的靈卻可能是軟弱、鬆懶、沉睡的。我們的心思、情感或意志對事情也許立刻有反應。然而,我們靈的反應可能非常遲鈍。甚至當我們來讀聖經的時候,我們的靈可能還是沉睡的,而我們這人其他的部分,特別是心思,卻非常活躍。我們讀聖經的時候,可能太少運用靈了。

經歷話中的火

 我們讀主話語的時候,若沒有運用我們的靈,就不能在我們的靈裏『劃擦火柴』。結果,『燐』─具體化在話中的那靈─就不會燃燒起來。我們若要經歷具體化在火柴裏的燐,就是具體化在話中的那靈,我們就必須運用靈來禱讀主的話。這樣,我們就是在正確的地方劃擦火柴,因而經歷話中的火。我們都能作見證,藉著用正確的方式,就是運用我們的靈來領受主的話,我們就經歷靈裏的焚燒。

經歷神聖的屬性

 在聖經裏,光與生命是一,生命與愛是一,愛與聖別有關,而聖別與公義有關。這些加起來就是能力。這些神聖的屬性─光、生命、愛、聖別、公義、能力,實際上就是三一神自己,藉著話,作為那靈臨到我們。當我們藉著話接觸三一神作為那靈時,我們就經歷祂作我們的光、生命、愛、聖別、公義和能力。這就是我們所經歷的基督。我們這樣主觀的經歷基督,自然而然的就活基督。

 生命的話不僅與基督是一,也與這些神聖的屬性是一。我們能從經歷中作見證,每當我們用靈劃擦主的話,我們就得著了光。生命的話在我們的經歷中,成了我們的光。不僅如此,話也成了生命,這生命包含愛、聖別、公義、能力、力量和權能。這就是生命的話與活的基督是一,也與三一神各種的屬性是一。

領受主的話作生命樹

 我們不該將聖經僅僅視為一本神學的書,啟示神是誰,神有甚麼所是,以及神要我們作甚麼以接觸祂。聖經不僅是客觀的啟示神和神的要求,聖經也該是給我們喫的生命樹。聖經對我們而言,可能是一本知識的書,也可能是一本生命的書;可能是知識樹,也可能是生命樹。知識樹帶來死亡,生命樹卻帶來神聖的生命供應。我可以作見證,已往我接觸聖經,只把聖經當作知識樹,得著了許許多多的知識。結果,我因著白紙黑字的聖經而發死,甚至被殺死。這符合了保羅所說的:『字句殺死人。』(林後三6。)字句的聖經是會殺死人的,這是將聖經當作知識樹來領受的結果。但我們若運用我們的靈,從主的話得著餧養,聖經在我們的經歷中,就成為一本生命的書,成為生命樹。這樣,我們就要藉著每一節聖經,得著生命的供應。許多基督徒已經被聖經死的字句殺死了。他們所需要的,不是更多的道理,乃是那靈的生命。他們來到聖經跟前,必須將聖經當作生命樹。

主與祂的話住在我們裏面

 我能作見證,我所以活而有動力,因為我從作為生命樹的話中領受了生命的供應。話就是我所愛之主的具體化。因著我愛祂,我藉著話接觸祂,這話與主自己就是一。約翰十五章有兩節經文指明這點。在四節主耶穌說,『你們要住在我裏面,我也住在你們裏面。』但是在七節祂說,『你們若住在我裏面,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裏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』請注意,四節是說主住在我們裏面,而七節是說祂的話住在我們裏面。這指明主的話住在我們裏面,就等於主自己住在我們裏面。如果沒有主的話住在我們裏面,我們就很難經歷主住在我們裏面。主是抽象的,但祂的話卻是具體的。

 我們接觸主的話不僅要用我們的心思,也必須用我們重生的靈。當我們運用我們的靈接觸主的話時,主的話在我們的經歷中,就與主自己成為一。這樣,主的話就是活的、使人有動力的,並且滿了光、生命、愛、聖別、公義和能力等神聖的屬性。我們這樣領受主的話,就能活基督。

正當的基督徒生活

 我絕對相信,保羅的生活就是活基督的生活。他能彀說,『在我,活著就是基督。』(腓一21。)他還囑咐我們,要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。(西三16。)我們已經指出,歌羅西三章十六節的『住』字,意思是定居、安家在我們裏面。讓基督的話安家在我們裏面,就是讓基督的話浸透我們全人。至終,當我們經歷話、基督和三一神調和為一時,我們就活基督。我們就過一個滿了光、生命、愛、聖別、公義和能力等神聖美德的生活。這就是正當的基督徒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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