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篇 律法的重申(十三)
五 關於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的供應
1 在以色列人中無分無業
2 要喫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用祂的產業
3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
4 祭司的分
5 給利未人的分
6 以色列人不可丟棄在他們城裏的利未人
六 關於禁止占卜、算命、觀兆、行邪術、用迷術、交鬼、行巫術、和過陰
七 關於耶和華神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像摩西的申言者(要來的基督)
1 從他們弟兄中興起
2 人要聽從他
3 照以色列人在何烈山向耶和華他們的神所求的
4 神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興起這位申言者,講說神的話
八 關於假申言者
九 關於分定逃城
十 關於挪移鄰舍的地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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