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生命讀經

<<綱目>>

 

第十七篇 國度憲法的頒佈(五)

肆 關於國度子民的律法
 一 不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,乃是要成全
  1 在積極方面遵行律法
  2 在消極方面藉著十字架的代死,滿足律法的要求
  3 以新律法補充舊律法
 二 遵行一切誡命,是在國度裏為大的條件
 三 超凡的義是進國度的條件
 四 關於殺人
  1 舊律法-不可殺人
  2 補充的新律法-不可向弟兄動怒,不可蔑視弟兄,不可定罪弟兄
   a 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獻禮物給神
   b 在你或你的對頭未死之前,或主回來之前
 五 關於姦淫
  1 舊律法-不可姦淫
  2 補充的新律法-不可看而有意貪戀
   a 想到這樣的罪對國度的嚴重性
   b 不惜任何代價除去這種罪的動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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