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生命讀經

<<綱目>>

 

第十二篇 猶大諸王歷史之補充的結語

壹 只說到猶大國諸王
貳 留在神選民合一的立場上
參 他們的光景與他們的地位不相配
肆 他們多半離棄神作活水的泉源,跟隨偶像
伍 好像他們沒有一個存心絕對單純的尋求神的國
陸 干犯神的律法
柒 神藉摩西所頒佈的律法分為兩部分
 一 道德的部分
 二 禮儀的部分
  1 帳幕的條例
  2 獻祭的條例
  3 祭司職分的條例
  4 節期的條例
捌 神知道沒有人能遵守祂律法道德部分的十條誡命,而得祂稱義
玖 神頒佈全部的律法,目的是要藉著道德的部分暴露祂的子民,叫他們知罪自責,使他們能被帶到禮儀的部分
拾 諸王干犯神全部的律法,惹神忿怒
拾壹 以生命的方式研讀舊約的歷史書,乃是合乎神的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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