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生命讀經導讀(五)─與基督聯合,愛慕神話語

>>生命讀經導讀

本週(12/5-12/11)追求進度是詩篇生命讀經第三十五至四十一篇,經文範圍是詩篇九十篇至一百二十七篇。

信息大綱

一、詩篇卷四由九十至一百零六篇組成,這十七篇詩分為三組。第一組包括九十至九十二篇,論到在與基督的聯合裏,以神為我們的居所,對神更深的經歷。第二組是九十三至一百零一篇,給我們看見,藉著基督作王,神要恢復祂對地完全的主權與權利。第三組,包含一百零二至一百零六篇,而一百零三至一百零六篇是讚美那藉著基督作王,恢復對全地之主權與權利的耶和華。

二、詩篇一百零七至一百二十七篇,是屬於卷五。一百零七篇講到神在基督裏顧念並拯救祂所救贖的人;一百一十篇揭示在升天裏的基督,對基督有最高的啟示;一百一十九篇揭示基督─律法的實際,作神的見證和神的話;一百二十至一百三十四篇,是上行詩。

真理要點

一、照著摩西在詩篇九十篇一節的話,我們的家,我們的居所,乃是我們的主三一神。住在神裏面,乃是對神更深的經歷。以神為我們的住處,我們的居所,是對神最高、最完全的經歷。

二、一百一十篇是一百零九篇裏豫表基督之大衛禱告的答應,一百一十篇就該視為基督禱告的答應。希伯來五章七節說到,基督求神叫祂出死;神不僅藉著復活,也在升天裏答應這禱告。一百一十篇揭示在升天裏的基督,是以最高的方式講到基督。

三、一百一十篇三節告訴我們,當基督爭戰的日子,祂民要『以奉獻為彩飾』,甘心獻上自己。那些以奉獻為彩飾,獻上自己的人,是清晨的甘露,滋潤基督;得勝者是河水,解祂的乾渴。基督領頭爭戰到路終時,祂需要水喝,這水就是得勝者。在本詩裏,我們看見基督是君王、祭司、戰士、勝利者、以及喝水的人。基督勝過了仇敵,祂也要飲於得勝者,就是路旁的河水。

四、基督成為房角石最顯著的點乃是:基督作房角石,是為著在新約時代建造召會(太二一42~43)。在神新約的經綸裏,基督在祂的救恩裏,首先使我們成為活石以建造神屬靈的殿(彼前二5~6),然後在祂變化我們的過程中,將我們建造成為神的居所(羅十二2上,弗二20~22),使祂能為著神的喜悅完成神永遠的經綸。

五、一百一十九篇用了一百七十六節描述基督;祂是律法、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、訓辭、判決的實際。總之,祂是神的話。一百一十九篇的話是神寫出來的話,但基督是神活的話。寫出來的話是字句,但活的話乃是那靈,就是字句的實際。

生命經歷

一、詩篇九十至九十二篇的應用乃是,我們能在基督的死、復活和升天裏與祂聯合,惟一的路就是住在基督裏;而住在基督裏不僅是停留在祂裏面,更是居住在祂裏面,以祂為我們的一切。

二、律法的功用是神活的見證,將活神供應給尋求祂的人(詩一一九2,88)。這是我們今天面對聖經的態度,每當我們來到聖經跟前,裏面就會深深的覺得,我們與神同在。這樣,當我們讀聖經時,就會摸著神。並且聖經就是神活的話,這話將神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和光。

三、我們得救的時候,是在走上坡的光景,因此不必唱上行歌。然而,我們後來也許『下沉』或『低落』了一段時期。這時我們就是在一種被擄中。但主再得著我們,並且復甦我們的時候,我們就要唱上行歌。我們有這些高低起伏經歷的結果,我們就不再以天然的方式高舉律法,珍賞律法。我們會領悟,律法沒有幫助我們;真正幫助我們的,乃是錫安和耶路撒冷。(吳東力)

回首頁 |  回頁首


Copyright © 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