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週(8/16~8/22)追求進度為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四十九至五十五篇,經文範圍是出埃及記十八章一節至二十章十七節。
信息大綱
一、出埃及記的目的在啟示神的完全救恩,是為著建造祂的居所。在頭十七章中,我們看見,神的選民享受了祂的救恩和供給。摩西按著神的默示,將時序為出埃及記四十章以後的事件,插進出埃及記十七章和十九章之間,使我們看見享受神救恩和供給的結果,是神的國度。國度的出現使神的百姓可領受神居所樣式的異象,並且照著這個樣式建造帳幕。
二、出埃及記十九至四十章的要點乃是:神所拯救的百姓被帶進神的同在和對神的認識中。出埃及記二十章中頒賜律法的基本、主要觀念乃是:神將祂自己啟示給祂的百姓,使他們能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;不只要認識神聖的屬性,如恩典和聖潔,更要認識神自己。
三、律法白晝(光明)的一面:一、律法是神的見證,將神啟示給祂的百姓。二、律法是神活的話,將神的本質注入祂所愛的尋求者裏面。三、神將律法賜給祂的百姓,為要尋找愛祂的人。四、我們藉著愛神和神的話,並藉著與神合一,纔能遵守神的律法。
真理要點
一、聖經的記載主要是給我們神經綸的完整啟示。因這緣故,有時聖經的記載不按歷史的順序,反而按照道理的順序。例如,馬太福音不是按著歷史的順序寫的,乃是按著特殊道理上的安排而寫的。這個原則適用於出埃及記十八章的安排。同時我們願意指出,出埃及記並沒有記載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每一件事,出埃及記的目的,不是要給我們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每一件事的詳細歷史;它乃是為著敘述神完全救恩的完整啟示而寫的。同樣的原則適用於四福音,四福音的作者選擇某些事情,把它們擺在一起,目的在敘述神聖啟示的觀念。
二、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用到形像和樣式這兩個辭,是指著神的身位、神自己和神的所是。在出埃及記二十章四節也用了形像和樣式這兩個辭。這指明,十誡首先說到神的形像和樣式。換言之,這些誡命引我們向著神自己。這表示律法不僅僅包含誡命,叫我們遵守。律法主要是一個見證,啟示出主是怎樣的一位神。
三、神將律法賜給祂選民的心意,是要他們成為愛祂的人。律法乃是一個婚約,一張訂婚證書。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二節指明這事:『…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,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,與他們所立的約;我雖是他們的丈夫,…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』神說到祂自己是丈夫,拉著他們的手。這指明神在頒賜律法的時候,向祂的百姓求婚。特別前五條誡命是在親密的氣氛中頒賜的。主對祂的百姓親切的說,『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,從為奴之家領出來。』(出二十2)接著又說,『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』(3)主在這裏吩咐百姓,除了祂以外,不可有別的愛人。祂必須是他們獨一的愛人。
生命經歷
一、追求研究系統神學,而將聖經或神的啟示與神自己分開,是一件可怕的錯誤。今天我們必須留意,不可將神的話與基督分開。主耶穌說,『你們查考聖經,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,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。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。』(約五39~40)我們在主的恢復裏看重禱讀主的話,就是將神的話當作神的呼吸來接受,倘若我們在主的話裏接觸主,因而被神的本質所注入,我們就要在經歷中實際的與祂合一,祂的話就要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。我們就要成為今天作詩的人,就是神所愛的尋求者。
二、在人與妻子的一裏,我們看見遵守律法正確的路,我們不是運用心思和意志來遵守律法。我們遵守律法,乃是藉著愛這位作我們丈夫的主。我們和主之間需要這樣甜美、親密、深摯的愛。我們越這樣愛主,越有分於祂的生命,並且自然而然的,照著祂的性情活出祂來。而我們的生活也將自動的遵守祂的律法。我們所活出來的,就是照著作為祂之描述、闡釋和彰顯的律法。(陶國清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