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 得勝之但以理的異象 七1~十二13
四 關於以色列的定命 十1~十二13
4 異象之內容-關於以色列的定命 十一2~十二13
b 與天使長米迦勒為以色列站住的事有關 十二1~13
第 十二 章
12:1 1那時保護你本民的大君2米迦勒必起來;並且必有困苦的時期,是從有國以來直到那時未曾發生過的;那時,你本民中凡記錄在3冊上的,必得拯救。
【註1】 這裡所指的時間乃是這世代的終結,(太二八20下,)就是今世末了三年半。(7,七25下。)那將是困苦的時期,就是大災難的時期;(耶三十7上,太二四15~26;)在這段時期中,打破聖民權力的事必將完成。(7下,七25下,啟十三5,7上,十一2。)本章的異象說到今世末了三年半的事、國度時代的事、以及永世裡的事。
【註2】 見十11註1。
【註3】 以色列民中,凡記錄在神生命冊上的,要從敵基督手中被救出來。基督回來建立國度時,少數餘下的猶太人,就是以色列餘民,(亞十三8~十四2與註,)要看見基督從空中降臨,並要悔改,接受祂而得救並得重生。(亞十二10~14,十四4~5,太二四30,羅十一26~27,啟一7。)然而,因為他們是後期的信徒,他們不會有分於國度屬天的部分而作君王和祭司,乃要留在地上,在千年國屬地的部分作神的祭司。(賽二2~3,亞八20~23。)見太三2註2。
在千年國裡有三班人:(一)得勝的信徒,要在屬天部分裡,在諸天界裡作君王和祭司;(見啟二十6註4;)(二)得救的猶太人,要在地上作祭司,教導復興的列國;(見亞八20註1;)(三)復興的列國,要在與基督同作王之得勝信徒的管治下,並在得救之猶太人的教導和照顧下作國民。(見太二五32註1,34註1。)在國度時代的一千年之後,舊天舊地要被焚燒而得更新,(彼後三12~13與註,)成為新天新地。(啟二一1。)那時,在主第二次來時蒙主拯救並重生的猶太人,要聯於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一切相信的聖徒,成為新耶路撒冷,作神的居所和彰顯,直到永遠。(啟二一12,14。)千年國末了存留的萬民,要遷移到新地上永遠作國民。(啟二一24~26,二二2下。)那就是神永遠的國,蒙神揀選、創造、重生、聖化、變化、並榮化的人,要與神永遠成為一,而在其中管理並教導那些得了復興(卻沒有重生)的萬民,就是新天新地裡的國民。至終,在永世裡,神要在祂永遠的國裡得著祂的祭司、君王和子民,(啟二二3,5,二一3,)直到永遠。
12:2 睡在塵埃中的,必有多人醒起;其中有歸到1永遠生命的,有歸到羞辱,永遠蒙羞的。
【註1】 在大災難末了,睡了(即死了-林前十五51)的聖徒要在生命的復活裡起來,到空中與基督相會。(2上,13,約五28~29上,帖前四16~17,帖後二1,3~4,8,啟十四14~16。)在千年國,就是國度時代之後,死了的不信者要在審判的復活裡起來,且要在永世裡永遠蒙羞受辱,直到永永遠遠。(2下,約五29下,啟二十15。)
12:3 通達人必1發光,如同穹蒼的光輝;那使多人歸義的,必發光如星,直到永永遠遠。
【註1】 本節所題的得勝者,要在國度時代發光。(太十三43。)他們同著10節裡的那些人,以及13節裡的但以理,要有分於國度,並繼續在永世裡享受永遠的生命,直到永遠。
12:4 但以理阿,你要隱藏這話,封閉這書,直到末時;必有多人來往奔跑,知識就必增多。
12:5 我但以理觀看,見另有兩位站立,一位在河這邊,一位在河那邊。
12:6 有一位問那在河水以上,穿細麻衣的,說,這些奇事的結局,還有多久纔到呢?
12:7 我聽見那在河水以上,穿細麻衣的,向天舉起左右手,憑著那永遠活著的主起誓,說,要到1一年、二年、半年,打破聖民權力完成的時候,這一切事就都完成了!
【註1】 見七25註2。
12:8 我聽見這話,卻不明白,就說,我主阿,這些事末後的結局是怎樣呢?
12:9 祂說,但以理阿,你只管去,因為這些話已經隱藏封閉,直到末時。
12:10 許多人必得潔淨,成為潔白,且被煉淨,但惡人仍必行惡;一切惡人都不明白,惟獨通達人能明白。
12:11 從除掉1日常獻的祭,並設立那造成荒涼的可憎之物的時候,必有2一千二百九十日。
【註1】 見九27註1。
【註2】 大災難的一千二百六十日末了,敵基督要被基督完全毀滅。(帖後二8,啟十九20。)千年國,就是國度時代開始後還需要三十日,以潔淨並清理遭受玷污、破壞並褻瀆的聖殿。就如聖殿受到安提阿克以比凡尼玷污之後,馬克比家族潔淨聖殿;(八14與註;)照樣,得救的猶太人也要在千年國開始時潔淨聖殿。
12:12 凡等到1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,那人便為有福。
【註1】 在11節題到的潔淨殿後需要四十五天,以恢復遭受破壞的敬拜神及日常祭祀的體系。因此,從敵基督使獻祭止息,到以色列人重新享受獻祭之日,將有一千三百三十五日。恢復獻祭,對以色列人乃是大祝福。(珥二14。)
12:13 你且去等候結局,你必安歇;到末了的日子,你必1起來,享受你的業分。
【註1】 指明但以理要復活,在國度時代享受他的業分。見3註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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