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民數記 三五1至34及註

參 爭戰 二一1~3,二一21~三二42,三三50~三六13

十 豫先安排美地的分配 三二1~42,三三50~三六13

4 給利未人的城和庇護城 三五1~34

a 給利未人的城 1~8

35:1 耶和華在摩押平原與耶利哥相對的約但河邊,對摩西說,

35:2 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,把一些城給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這些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。

35:3 這些城要歸他們居住,城的郊野可以牧放他們的牲畜、羊群、和一切的牲口。

35:4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,要從城牆起,四圍往外量一千肘。

35:5 要從城外,東邊量二千肘,南邊量二千肘,西邊量二千肘,北邊量二千肘,城在當中;這要歸他們作城的郊野。

35: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,當有六座庇護城,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;此外,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。

【註1】 庇護城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救贖之神的具體化身,誤犯罪的人可以逃入基督裏得庇護。神把基督交在罪人手中,(徒二23,羅四25,)他們錯誤的把祂治死。(路二三34,林前二8。)倘若一個罪人悔改,神會看他是誤犯罪的人而赦免他。(路二四47,徒二38。)這樣一個人可以逃到基督裡面。但任何人若拒絕福音,並不悔改,神會看他是故意犯罪的人,注定要沉淪。(16,約三16~18。)

 庇護城有六座,約但河兩岸各三座。(14。)六這數字表徵犯錯的人,因為人是神在第六日創造的。(創一26~27,31。)三這數字表徵三一神作犯錯之人的庇護。二這數字(兩組各三座城)表徵立在宇宙中的見證,向宇宙見證並宣告,三一神住在地上人類中間,作他們的庇護城。

35:7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,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。

【註1】 四十八這數字由六(神在第六日所造天然的人)乘八(復活)所組成。給利未人四十八座城,表徵墮落的天然人,藉著利未人的服事被帶進復活裡。利未人的服事是給祭司體系的服事,而祭司體系的目標是要把墮落的人在復活裡帶回歸神。因此,給利未人之城的數目,表徵利未人服事的目的。

 四十八這數字也由四(也表徵人是神的造物-結一5)乘十二(神永遠行政中完全且完整的數字)所組成。因此,四十八這數字指明神所造的人,要在神永遠的行政中成為完全且完整的。

35:8 你們要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中,把一些城給利未人;人數多的就多給,人數少的就少給;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,把一些城給利未人。

【註1】 給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,要分散在以色列中間,這就把雅各在創四九7對利未的咒詛變為祝福。

b 庇護城 9~34

35:9 耶和華對摩西說,

35:10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,你們過約但河,進了迦南地,

35:11 就要選定幾座城,作你們的庇護城,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。

35:12 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仇之人的庇護處,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,直等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。

35:13 你們所撥出的城,有六座要作你們的庇護城。

35:14 在約但河東要撥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撥出三座城,都作庇謢城。

35: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,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,作為庇護城,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。

【註1】 庇護城不僅為著以色列人,也為著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,這表徵三一神作犯錯之人的庇護,乃是為著全人類的。不僅如此,六座庇護城分佈在不同的地方,指明基督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,乃是親近、便利的。三一神已經在人中間擴展,達到我們所在之處,作一切犯錯之人的庇護城。

35:16 人若用鐵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要被處死。

【註1】 庇護城不是為著故意殺人者。(16~21。)亞當是無意犯了罪,我們這些亞當的後裔,也是這樣。(參羅七15~24。)所以在神眼中,我們都是無意犯了罪的人,祂看我們犯罪不是有意的。見6註1一段。

35:17 人若手中拿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要被處死。

35:18 人若手中拿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要被處死。

35:19 報血仇的,要親自殺那故意殺人的,一遇見就可以殺他。

35: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著往人身上扔物,以致那人死了,

35: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打死,那打人的必要被處死。他是故意殺人的;報血仇的一遇見,就可以殺他。

35:22 人若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,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,

35: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,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,以致那人死了,本來與他無仇,也無意害他;

35:24 會眾就要照這些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。

35: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之人的手,也要使他歸回先前逃到的庇護城;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聖膏油膏抹的大祭司死了。

【註1】 這裡的大祭司表徵基督,(來四14,)祂為我們的罪死了。就屬靈的意義說,舊約的聖徒必須留在庇護城裡,直到基督死了;在基督受死以前,沒有贖價可以釋放他們。(32。)這是直接的救恩來到之前的庇護。在舊約時代,基督尚未受死,那些逃到祂裡面好得庇護的人,必須等在那裡,直到祂來並在十字架上受死。所以對於舊約的聖徒,這庇護就像約十1的羊圈。(見該處註2。)

 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既已死了,祂就是所有信徒的庇護,這不是按著舊約的意義,乃是按著新約的意義說的。這庇護乃是直接的救恩。在基督受死以前,祂是舊約聖徒的庇護;現今在祂受死以後,祂是我們直接的救恩。今天我們進入基督裡的人,能確信祂已經死了,並且我們的罪已經蒙了赦免。(弗一7,西二13。)

35:26 但誤殺人的,無論甚麼時候,若出了他所逃到的庇護城境外,

35:27 報血仇的在庇護城境外遇見他,將他殺了,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。

35:28 因為誤殺人的本該住在庇護城裏,直等到大祭司死了;大祭司死了以後,誤殺人的纔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。

35: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要作你們世世代代判斷的律例。

35:30 無論誰殺了人,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,纔可把那故意殺人的殺了,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人的見證叫人死。

35:31 故意殺人、犯了死罪的,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;他必要被處死。

35:32 那逃到庇護城的人,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前回本地居住。

35:33 這樣,你們就不污穢所在之地,因為血是污穢地的;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除非流那殺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遮罪。

35: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為我耶和華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的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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