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民數記 六6至12及註

壹 成軍 一1~九14

五 成為聖別-作拿細耳人 六1~21

6:6 在他將自己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,不可挨近死人。

【註1】 在神眼中最可恨的是死。拿細耳人不可觸著任何死的東西,免得受玷污。見利十一31註2。

6:7 他的父母、兄弟、或姊妹死了的時候,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,因為那分別出來歸神的憑據在他頭上。

【註1】 拿細耳人不該因血親,至親的死受玷污,而該一直分別為聖歸神。這表徵我們不該因來自天然情感的死受玷污,而該在聖別中保守自己潔淨。(參太十二46~50。)死亡的玷污會使我們拿細耳人的願歸於徒然。

6:8 在他分別出來的一切日子,他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

6:9 若有人在他旁邊忽然死了,以致玷污了他分別出來的頭,他就要在得潔淨的日子剃頭,就是在第七日剃頭。

【註1】 拿細耳人分別出來的頭,若因身旁有人忽然死了,以致受了玷污,就要在第七日(分別出來的最後一日│徒二一27)剃頭而得潔淨。這指明我們若因某種料不到的死受了玷污,就當將自己重新分別給主,而得潔淨。

6:10 第八日,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,交給祭司。

【註1】 新的七日後第一日,表徵復活的日子。(約二十1。)在第八日拿細耳人要有新的開始,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祭司那裡,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(利四,)一隻作燔祭,(利一,)為他遮罪。(10~11。)這表徵我們應當在復活裡將基督獻為贖罪祭和燔祭,使我們藉著祂的救贖得蒙赦免。(弗一7。)

6: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,為他因死人而有的罪遮罪。他要在當日使自己的頭分別為聖;

【註1】 拿細耳人使自己的頭分別為聖,意即為著服在元首權柄之下而有新的奉獻。

6:12 他要將自己分別出來的日子,重新分別出來歸給耶和華,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;那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,因為他在分別出來的期間被玷污了。

【註1】 這是拿細耳人奉獻的更新許願,再將自己分別歸神。為此,他需要一隻公綿羊羔作贖愆祭。他在許願上的失敗乃是罪,為此他需要贖罪祭。(10~11。)他摸了死亡之物,這錯誤乃是罪愆,為此他需要贖愆祭。一旦先前的分別歸於徒然,我們就該藉著以基督作贖愆祭,重新將自己分別歸神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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