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利未記 二七16至34

伍 其他條例與警告 二四1~二七34

五 許願奉獻 二七1~34

4 奉獻田地 16~25

27: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田地奉獻給耶和華,你要按這田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一賀梅珥,要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。

27:17 他若從禧年將田地奉獻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。

27: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田地奉獻,祭司就要按著到下一個禧年所剩餘的年數給他計算價銀,將你所估定的價減低。

27:19 將田地奉獻的人,若一定要贖回田地,就要在你所估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田地就定準歸他。

27:20 他若不贖回那田地,或是將田地賣給別人,就再不能贖回了。

27:21 但到了禧年,那田地出買主手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田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
27: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田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奉獻給耶和華,

27: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計算到禧年。當日,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

27:24 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歸給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
27: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舍客勒,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。

5 奉獻的條例 26~34

27: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,無論是牛是羊,既屬於耶和華,誰也不可再奉獻,因為這是耶和華的。

27:27 若是從不潔淨的牲畜中奉獻的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;若不贖回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。

27:28 但一切永獻的,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,無論是人,是牲畜,或是他承受為業的田地,都不可賣,也不可贖。凡永獻的,都是歸耶和華為至聖的。

27: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,必要被處死。

27:30 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

27: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。

27:32 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隻,就是十分之一,要歸耶和華為聖。

27:33 不可問是好是壞,也不可替換;若一定要替換,替換的與本來的都要成為聖別,不可贖回。

27:34 這些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,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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