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利未記 五1至10及註,七2及註

壹 獻祭的條例 一1~七38

五 贖愆祭 五1~六7

5:1 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作證的聲音,他本是見證人,卻不把所看見或知道的說出來,他就犯了罪,要擔當他的罪孽。

【註1】 不把關於我們所知道的實情見證出來,暴露出我們不是絕對為著神。在這事上失敗,乃是不誠實、不忠信,不像我們的神那樣信實、誠實。本節實際上是在對付說謊;說謊與謊言之父撒但(約八44)有關。

【註2】 見四3註4一段。

5:2 或是有人觸著甚麼不潔之物,無論是不潔之獸的屍體,或不潔之牲畜的屍體,或不潔之爬物的屍體,他卻沒有覺察到,因此成了不潔,就有了罪過。

【註1】 這裏『屍體』一辭表徵死。本節中不同種的動物豫表不同種的人,(十一1~30與註,)這些動物的屍體,表徵在召會生活裏,不同種的屬靈死亡可能在神子民中間散佈。不論是那一種死亡,都是不潔、污穢、且玷污人的。在神眼中,死是祂最憎恨的事。(參林前十五26。)按照舊約的豫表,死比罪更玷污人。見十一31註2。

【註2】 或,孳生之物。

5:3 或是他觸著人的不潔,無論是染了甚麼不潔,他卻沒有覺察到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過。

【註1】 這裏人的不潔,表徵天然人、天然生命的不潔。一切從天然人和天然生命漏洩出來的,不論好壞,都是不潔的。(參太十五17~20,十六21~25。)見十二2註1,十五2註1。

5:4 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,要行惡或行善;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,他卻沒有覺察到,一知道了就在其中的一件事上有了罪過。

【註1】 在神面前冒失的說話,草率、輕忽、鹵莽的表達我們的意見,指明我們不為神而活,也不敬畏神。(參太十七24~27。)

5:5 他在這件事上有了罪過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,

5:6 並要為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,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綿羊或山羊,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罪祭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為他遮蓋。

【註1】 贖愆祭表徵基督作為供物,解決我們行為上罪的難處。對贖愆祭的經歷,乃是我們在與三一神的交通中並在神聖的光中,享受基督作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和贖罪祭的結果。(約壹一3~9。)見四3註4一段與二段。基督在祂完美的人性裏作素祭,使祂彀資格成為贖愆祭。(見可十二37註1。)

【註2】 贖愆祭可以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綿羊或山羊,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,或是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一。(5~7,11。)這表徵為著我們外面諸罪的贖愆祭,甚至只要一點細麵就足彀了,這比贖罪祭輕,那需要一隻公牛,或至少一隻綿羊羔。(四4,32。)

【註3】 這裏的贖愆祭最終成了贖罪祭。(6~8,11~12。)這題醒我們,我們的諸罪(複數)是從那住在我們裏面的罪(單數)所產生的。基督為我們的罪所完成的救贖,解決了罪兩方面的難處-我們裏面性情上的罪,和我們外面行為上的諸罪。見四3註4一段。

5:7 他的力量若不彀獻一隻羊,就要為所犯的罪,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
【註1】 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,就形成贖愆祭。這表徵每個過犯的源頭,都是我們肉體中內在的罪,而過犯的原因,乃是我們沒有絕對為神而活。因此,我們對付我們的過犯時,也需要對付我們諸罪的源頭和我們諸罪的原因。

5:8 他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要先把作贖罪祭的那一隻獻上,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,只是不可揪斷;

5:9 他要把贖罪祭牲的一些血彈在壇的邊上,其餘的血要流在壇的基部;這是贖罪祭。

【註1】 把贖愆祭牲的一些血彈在壇的邊上,(9上,七2,)表徵把基督的血撒在罪人身上。(彼前一2。)其餘的血要流在壇的基部,表徵基督的血是神赦免罪人的基礎。(太二六28,弗一7,來九22。)

5: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。至於他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遮蓋,他就必蒙赦免。




九 贖愆祭的條例 七1~10

7:2 人在那裏宰燔祭牲,也要在那裏宰贖愆祭牲;祭牲的血,祭司要灑在壇的四邊。

【註1】 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愆祭牲,指明贖愆祭是基於燔祭,並且表徵基督作我們的贖愆祭,乃是基於祂作燔祭。基督絕對為著神,乃是祂作我們贖罪祭(六25)和贖愆祭的基礎。這題醒並加強我們,當我們取用基督作我們的贖愆祭時,也要取用祂作我們的燔祭,使我們在祂裏面、同著祂並藉著祂,能絕對的為著神。

【註2】 參五9註1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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