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彼得後書 二10至22及註

參 神聖的行政 二1~三16

三 假教師的邪惡及其在神審判下的刑罰 二10~22

2:10 對那些放縱污穢的情慾,隨從肉體,並輕慢主治者的人,更是如此。他們膽大任性,毀謗在尊位的也不戰驚;

【註1】 從這裡到本章末了,又回頭暴露1~3節所暴露過的假教師和隨從他們的人。在神行政的對付裡,他們特別要留在刑罰之下,等候審判的日子,因為他們隨從肉體,為著宴樂放縱污穢的情慾和腐敗的奢侈,又輕慢主的行政,背叛主的權柄。(10,13~14,18。)因此,他們如同後列的人:沒有理性的畜類;(12;)神所珍愛之信徒的斑點和瑕疵;(13;)為不義之工價離棄正路的巴蘭;(15;)無水的井和暴風催逼的霧氣;(17~19;)裡外都被玷污的狗和豬。(20~22。)

【註2】 概指一切有權治理者,當然包括神所膏而設立的主基督。祂是神聖行政、管理和權柄的中心。(徒二36,弗一21,西一16。)

【註3】 即自娛自樂,為自己尋求快樂。

【註4】 直譯,榮耀(複數)。概指有權有位的天使和世人。(11,猶9,多三1~2。)

2:11 就是天使,雖然力量、權能更大,還不用毀謗的判辭,在主面前告他們。

【註1】 這裡只是一般的說到天使和“他們,”指10節在尊位的。但猶9說到同一件事,特別選出天使長米迦勒和魔鬼。

【註2】 這是守住在神行政中權柄的等次。

2:12 但這些人好像沒有理性的畜類,生來本性是為著被捉拿並毀壞的;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,正在敗壞人的時候,自己必遭毀壞;

【註1】 沒有理性,指對道德的問題沒有感覺。人裡面最高的感覺,乃是人的靈,有良心為其主要部分。人墮落以後,良心管治人活在神的行政之下。有些人因著否認神,放棄自己良心的知覺,(羅一23~32,)就喪盡了所有的感覺。(弗四19與註。)第一世紀的異端者,就像古代猶太教的撒都該人,(徒二三8,)和今天基督教的摩登派,都屬這一類。他們否認主到了極點,以致良心被烙,失去知覺,(提前四2與註3,)變成好像沒有靈一樣。(猶10,參19。)因此,他們好像沒有理性的畜類,好像靠本能而活的造物,生來本性就是要因情慾給撒但那毀壞人者捉拿,使他們受敗壞以致遭毀壞。這裡所描繪的給我們看見,墮落的人竟會像沒有理性的畜類!

【註2】 直譯,活物(包括人)。指明人生活像畜類一樣。

【註3】 直譯,達到。指他們的定命就是被捉拿以致遭毀壞,成為敗壞的奴僕。(19。)我們藉神聖的供備(一3~4)得著生命的供應,就能逃脫這帶來毀壞的敗壞。見1註5第三點。

【註4】 原文二次毀壞均同敗壞。

【註5】 指由敗壞所致之毀壞。

2:13 行的不義,就得了不義的工價;他們以白晝奢侈為宴樂,成為斑點和瑕疵,與你們一同坐席,以自己的詭詐為奢樂;

【註1】 “行的不義,就得了不義的工價,”有些古卷作,得了不義的工價。

【註2】 即不義之作為的工價。

【註3】 放縱情慾的異端者,對於是神珍寶的真信徒,就像斑點、瑕疵之於寶石一樣。

2:14 滿眼是淫色,止不住犯罪;引誘那不堅固的人,心中習慣了貪婪,是被咒詛的兒女;

【註1】 直譯,淫婦。

【註2】 直譯,魂。

2:15 離棄正路而走迷了,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;巴蘭曾經貪愛不義的工價,

【註1】 正路,就如真理的路,(2與註2,)義路,(21與註1,)就是過正直的生活,沒有彎曲偏斜,沒有不義。

【註2】 直譯,緊緊跟隨。

【註3】 巴蘭是外邦的真申言者,不是假申言者,卻是貪愛不義之工價的。(民二二5,7,申二三4,尼十三2,啟二14。)

2:16 為自己的過犯且受了責備;那不能說話的驢,竟以人聲發言,攔阻了申言者的狂妄。

【註1】 直譯,負重的牲口。

2:17 這些人是無水的井,是暴風催逼的霧氣,有黑暗的幽冥為他們存留。

【註1】 乾枯的異端教師是無水的井,是暴風催逼的霧氣,也就是被風飄蕩、沒有雨水的雲彩,(猶12,)毫無生命應付乾渴人的需要。

【註2】 這也是神行政的對付。

2:18 因為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,憑肉體的情慾,用邪蕩的事,引誘那些剛能逃脫在錯謬中生活者的人,

【註1】 或,為人,舉止。

2:19 應許他們自由,自己卻是敗壞的奴僕,因為人被誰制伏,就是誰的奴僕。

【註1】 見1註5第三點。

【註2】 或,就對誰是奴僕。

2:20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和救主耶穌基督,得以逃脫世上的污穢,卻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,他們末後的景況,就比先前更不好了。

2:21 他們認識義路,竟轉離所傳授給他們神聖的誡命,倒不如不認識為妙。

【註1】 義路就是過著與神與人都是對的生活,是真理的路(2與註2)和正路(15與註1)的另一面。這是照著神公義而活的路;能為著神公義的國,(羅十四17,太五20,)接受神行政審判(3,9)的路。彼得在他的書信裡強調生活的方式(品行、行事為人)和生活的路,因為他所寫的是基於神行政管理的觀點。神的子民要符合這位聖別、公義之神的行政,就需要在祂公義和真理的正路上,過聖別、純潔、美好、佳美的生活,(彼前一15,三16,2,二12,彼後三11,)而非邪蕩、虛妄的生活。(7,彼前一18。)

2:22 俗語說得真對,狗所吐的,牠轉過來又喫;豬洗淨了,又到泥裡去滾。這話在他們身上發生了。

【註1】 照著神聖別的條例,狗和豬是不潔淨的畜類。(利十一27,7,太七6與註2。)狗慣於喫污穢的東西。牠們吐出所喫的,轉過來又喫進去,就把裡面污穢了。豬在泥裡打滾,就把自己外面污穢了。否認神的異端者,至終就像這些骯髒的畜類,把自己裡外都污穢了。(在神管理的行政裡,照著神的義,他們該受何等嚴厲的審判!)因此,他們最具傳染力。信徒不得與他們接觸。(約貳9~11。)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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