柒 對付分門結黨的人 三9~11
3:9 但要1遠避愚拙的2辯論、3家譜、4爭競、以及因5律法而起的6爭論,因為這些都是無益7虛妄的。
【註1】 4~8節所強調積極的事,應當有力且一貫的講明,就如我們的救主神、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、聖靈、神的恩慈、愛、憐憫、恩典和永遠的生命,連同祂稱義、拯救、重生、洗滌並更新的作為。這些就是三一神同祂的屬性和美德,加上祂在永遠救恩裡神聖的作為。這些乃是生命的事,屬於生命樹,(創二9,)並且產生後嗣,承受神之於他們的一切所是。在9~11節所對付消極的事,應當遠避,就如愚拙的辯論、家譜、爭競、因律法而起的爭論,以及分門結黨、堅持己見的人。這些乃是(使人死的)知識的事,屬於知識樹,並且殺死受害的人。屬於生命樹之生命的事當強調,屬於知識樹之知識的事要遠避。
【註2】 指由家譜所引起的爭論。(提前一4。)
【註3】 見提前一4註2。
【註4】 指出自辯論與家譜的爭競。
【註5】 指智慧派的猶太教所使用的猶太律法。這智慧派的猶太教是為抵擋福音的單純而成立的。
【註6】 或,爭戰。這些是由於對律法偏離正軌、無稽的研究,所產生不同的意見而引起的。
【註7】 即無目標的、無結果的。
3:10 1分門結黨的人,警戒過一兩次,就要2拒絕;
【註1】 指異端、分派的人,在召會中照著自己的意見形成派別,而造成分裂。(見彼後二1註3。)前節所說智慧派的猶太教,應當與此有關。
【註2】 為了在召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,分門結黨和分裂的人,警戒過一兩次,就要拒絕。這是為著召會的益處,而停止與傳播分裂的人交往。
3:11 知道這等人已經1深入歧途,雖定自己的罪,仍是犯罪。
【註1】 直譯,轉出路外。這比轉離正路更甚。(一14。)
捌 結語 三12~15
3:12 我打發亞提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,你要趕緊往1尼哥波立去見我,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裡過冬。
【註1】 馬其頓西南角的一城,本書信是在那裡寫的。見提後四6註2。
3:13 你要趕緊給1律法師2西納和亞波羅送行,叫他們沒有缺乏。
【註1】 見太二二35註1。
【註2】 亞提馬和推基古是保羅親密的同工,西納和亞波羅卻不與保羅一同作工。但他仍然吩咐提多要照顧他們,表明在兩班同工之間沒有嫉妒。
3:14 並且我們的人也要學習作正經事業,好應必需,免得不結果子。
3:15 同我在一起的眾人都問你安。請代問那些1因信愛我們的人安。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。
【註1】 直譯,在信裡。指主觀的信,就是那把我們帶進與主生機的聯結裡,(約三15,加三26,)且藉著愛運行(加五6)之信的行動。那些與主在祂所關切的事上是一的聖徒,乃是在這信的元素和運行裡,愛受苦忠信的使徒。
信和愛乃在基督裡之信徒難以拆雙的優越美德。信是神所賜我們,(彼後一1註10,)要我們用以接受(約一12)那作三一神具體化身(西二9)的基督,使我們進入三一神,與祂聯結為一,得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、並一切。愛是由這奇妙的信所發生出來的,叫我們在那些和我們共同信入基督的人身上,活出三一神在基督裡的一切豐富,使父、子、靈,三一神得著榮耀的彰顯。信是欣賞、質實並接受三一神這無限的豐富;愛是經歷、享受並活出這無限豐富的三一神。信是聯於作信徒一切的三一神;愛是將這三一神供給、傳輸同作信徒的人,使一切的信徒在這奇妙有能的信中,用那神聖超人的愛,彼此相愛,過那在基督裡的團體生活,而使基督的身體得以實現,叫那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,在那包羅萬有的基督裡,藉著那無限量賜生命的靈,今日在地上就得著彰顯。
提多書是三卷提字書的結束,並且這書又是以這奇妙的信和這超優的愛為結束。這含示,要在召會墮落的流中,能作中流砥柱,勝過召會走下坡的情勢和因素,非藉這奇妙的信和這超優的愛不能為功。惟有不憑眼見,不顧外面的情勢,只在這奇妙的信中,享受這信的源頭,就是我們藉著這信與祂聯結的三一神,而憑著這三一神超優的愛,愛祂並愛一切屬於祂的人,能使我們在召會墮落的流中,成為主在啟示錄二、三章所呼召並要得著的得勝者。
這奇妙的信和這超優的愛,都是出於那深願與我們聯結以作我們一切的三一神;而這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、釘死十架、從死復活、升上高天種種過程,所終極而成的,乃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。(林前十五45。)這包羅神性、人性、基督的釘死、復活並升天之生命的靈,(羅八2,)就是那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實際,(約十四16~20,)又是住在我們蒙神重生的靈裡。(羅八16,提後四22。)我們憑著我們死而復活的靈,藉著禱告仰望,接觸這樣一位三一神,祂就將祂自己多方的灌輸到我們裡面,成了在我們裡面對祂的信,並在我們外面對那些屬祂之人的愛。這樣的信和這樣的愛,就是我們所相信、敬拜並接受之三一神─父、子、靈─的實際與彰顯,(約壹四8,16,)也就是這三一神在基督裡所賜我們豐富的恩典,(提前一14,)不只作我們屬靈生活的動力和表現,也成為遮護我們整個人要害的胸甲。(帖前五8。)整本約翰所啟示並供應我們的神聖生命,也就是我們憑著這樣的信接受而得享的,(約三16,36,)並藉著這樣的愛愛主而愛屬祂之人的。(約二一15~17,十三34~35。)這樣的信和這樣的愛是相聯並行的,這愛是來自這信的,這信也是藉著這愛運行工作的。(加五6。)這愛同著這信,使我們能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的主,以過召會得勝的生活,(弗六23~24,)成全神在基督裡對召會所有那新約的經綸。所以,我們乃是在這信裡得神的喜悅,(來十一6,)也是在這愛中蒙主的祝福。(林前十六22。)“願(這)愛同著(這)信,從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。”(弗六23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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