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加拉太書 三13~14,四4~5

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~四31

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~四31

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~14

3:13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,”

3:14 為叫亞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藉著信,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。

3 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~7

4: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出祂的兒子,由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
4: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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