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羅馬書 

壹 引言─神的福音 一1~17

五 神救恩的大能 16~17

1: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

【註1】 意指能突破一切障礙的強大能力。這大能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,那賜生命的靈,要救一切信的人。

【註2】 不只救信的人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,也救他們脫離他們的天然、自己,使他們得以聖別、變化,與眾聖徒同被建造,成為基督的身體,作祂的豐滿和彰顯。(弗一23。)

1:17 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,本於信顯示與信,如經上所記:“義人必本於得生並活著。”

【註1】 在約三16,神的愛乃是神救恩的源頭和動機。在弗二5、8,神的恩乃是神救恩的憑藉。在這裡,神的義乃是神救恩的大能。神的義是堅定的,是祂寶座的根基;(詩八九14;)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。(十四17。)就律法而論,愛和恩都可變動,但義不能變動。神的義更是如此。在神的福音上所顯示出來的,不是我們的義,乃是神的義。所以福音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。

【註2】 “本於信”表明信是根源,是基礎,神的義由此顯示出來。“顯示與信”表明信是歸屬,是容器,接受並保存神的義。我們若有這信,神的義就要向我們顯示,並給我們得著。

【註3】 見加二20註7。

【註4】 神的義,使我們得稱義,乃是要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,(五18,)並憑這生命活著。如此,這生命在各方面就聖別且變化我們。本書主要的就是說到我們得稱義,(1~五11,九1~十一36,)得生命,(五12~八39,)以及憑這生命正確的活著。(十二1~十六27。)本節所說的,也是著重這三點,可視為本書的摘要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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