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恢復本經文及註解

路加福音 十八9~30及註

參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 四14~十九27

二 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 九51~十九27

33 教導進神的國 十八9~30

a 降卑自己 9~14

18:9 耶穌也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說了這個比喻:

【註1】 9~30節所說,可視為進神國的條件和要求:(一)在神面前降卑,知道自己是個罪人,曉得需要神的平息;(9~14;)(二)要像小孩子,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;(15~17;)(三)勝過錢財和其他一切物質事物的霸佔,以跟從救主。(18~30。)

18:10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,一個是法利賽人,另一個是稅吏。

18:11 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,神阿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,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
【註1】 這聽起來不像禱告,倒像控告別人。

18:12 我一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,都獻上十分之一。

【註1】 原文與太二八1之安息日,及約二十1之七日同字。這七日之週,乃猶太人照創二所定之安息週。

【註2】 這聽起來不像禱告,倒像對神傲慢的自誇,在神面前乃是極其可憎的罪惡。

18:13 那稅吏卻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,神阿,寬恕我這個罪人!

【註1】 或,可憐我這個罪人!直譯,願你對我這個罪人得以平息!稅吏曉得自己犯罪,何等得罪神,因此向神求平息,藉著遮罪的祭物得神寬恕,使神能憐憫並恩待他。(參羅三25註2,來二17註5,約壹二2註2。)

18:14 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,得稱為義,那人卻不然。因為凡高抬自己的,必降為卑;降卑自己的,必升為高。

b 像小孩子 15~17

18:15 有人把嬰孩也帶到耶穌那裡,要祂摸他們,門徒看見,就責備那些人。

18:16 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,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神的國正是這等人的。

【註1】 或,攔阻,妨礙。

【註2】 見四43註2。

18:17 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神國的,絕不能進去。

【註1】 小孩子沒有被老舊的觀念充滿並佔有,很容易接受新思想。因此人必須像小孩子一樣,以不受霸佔的心,將神的國當作新事物來接受。

c 撇下一切跟從人救主 18~30

18: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,良善的夫子,我該作甚麼,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?

【註1】 18~30節,見太十九16~29註。

【註2】 見十25註2。

18:19 耶穌對他說,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以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

18:20 誡命你是曉得的:“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,當孝敬父母。”

【註1】 直譯,尊敬。

18:21 那人說,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

18:22 耶穌聽見了,就對他說,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,你還要來跟從我。

18:23 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極其富足。

18:24 耶穌見他甚是憂愁,就說,有錢財的人要進神的國,是何等的難!

18:25 駱駝穿過鍼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。

【註1】 與馬太和馬可裡所用的鍼字不同。這裡的是外科醫生的用辭。

18:26 聽見的人說,這樣誰能得救?

【註1】 直譯,並且。

18:27 耶穌說,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卻能。

18:28 彼得說,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,跟從了你。

18:29 耶穌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,撇下房屋、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

【註1】 太十九29是說,為我的名。這指明救主等於神的國。(見十七21註1。)

18:30 沒有不在今世得許多倍,且要在來世得永遠生命的。

【註1】 直譯,這時期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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